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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管理制度(完整版)

队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规范哈密市橄榄绿应急救援队(以下简称“救援队”)队员招募、入队、培训、执勤、救援、纪律、考核、奖惩、退出全流程管理,强化队伍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专业化建设,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专业高效、甘于奉献的专业化应急志愿救援队伍,保障各类应急救援、抢险救灾、防灾减灾、公益志愿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依据《志愿服务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救援队章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结合队伍实际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救援队所有预备队员、正式队员、骨干队员、管理人员,涵盖队员入队、教育培训、日常备勤、任务出勤、言行规范、纪律约束、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违规处理、劝退除名、退队离职等全部队员管理工作,全体队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第三条 管理原则

1. 党建引领、从严治队:坚持党的领导,以党建带队建,严明队规队纪,做到令行禁止、纪律严明。

2. 公益自愿、无私奉献:所有队员参与救援、训练、志愿活动均为公益自愿行为,无薪酬、无有偿服务,坚守公益初心。

3. 规范准入、分级管理:实行预备、正式、骨干分级管理,准入有标准、履职有要求、考核有依据、进退有流程。

4. 公平公正、奖惩分明:日常表现公开透明,考核评优公平公正,优秀表彰、违规追责,树立正向队风。

5. 安全第一、专业履职:所有队员必须遵从安全管理规定,依规参训、依规出勤、依规作业,杜绝盲目救援、违规操作。

第二章 队员层级与准入条件

第四条 队员层级划分

救援队队员实行三级层级管理,统一梯队建设、逐级晋升:

1. 预备队员:新入队、未完成培训考核、未取得正式队员资质的入门队员,主要参与基础训练、公益辅助、观摩学习,不独立参与高危救援任务。

2. 正式队员:完成全部基础培训、通过考核、熟知队规队纪、日常表现合格,可正常参与训练、备勤、常规救援、公益任务。

3. 骨干队员:在正式队员中择优选拔,责任心强、专业能力突出、出勤积极、群众认可,承担带队训练、任务指挥、新人帮带、队伍管理辅助工作。

第五条 入队基本条件

1. 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无心理疾病,能够适应户外训练、应急备勤、抢险救援作业环境。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

3. 热爱应急公益事业,自愿无偿参与救援、训练、志愿服务,服从队伍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4. 时间相对充裕,能够常态化参与队伍训练、备勤、任务活动,有较强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协作意识。

5. 认同救援队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自愿遵守队规队纪,自愿接受队伍考核、监督、管理。

第六条 限制入队情形

1. 有违法犯罪记录、行政处罚记录且影响期内的人员;

2. 失信被执行人、有严重不良社会记录人员;

3. 患有心脑血管疾病、严重慢性病、肢体残疾、不适合高强度户外救援作业人员;

4. 思想消极、戾气较重、喜欢搬弄是非、无法融入团队、不服从管理者;

5. 以入队谋私利、企图利用队伍身份博取个人名利、谋取商业利益人员;

6. 其他不适宜加入公益救援队伍的情形。

第三章 入队、培训与晋升流程

第七条 入队报名与审核

1. 申请人提交书面入队申请、个人信息登记表、健康情况说明,自愿签署《入队承诺书》《安全免责承诺书》。

2. 由队内管理人员初审、核实信息、背景筛查。

3. 审核通过后纳入预备队员管理,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队建档。

第八条 预备期培养考核

1. 预备期不少于2个月,预备队员必须参加队内组织的基础理论、基础技能、安全规范、队规队纪培训。

2. 预备期内需完成规定次数的训练打卡、公益活动打卡,熟悉队伍架构、岗位职责、救援基础常识。

3. 预备期内严禁擅自参与高危救援作业,仅可观摩、辅助、后勤保障。

4. 预备期满,经理论考核、实操考核、日常表现评议合格,可晋升为正式队员。考核不合格延长预备期或直接劝退。

第九条 正式队员晋升骨干条件

1. 入队满一年以上,日常出勤、训练、任务参与度高,无违纪记录。

2. 熟练掌握救援技能、安全规范、带队流程,具备组织、协调、帮带能力。

3. 责任心强、作风扎实、群众认可度高,主动担当、甘于奉献。

4. 经队内民主评议、理事会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聘任为骨干队员。

第四章 队员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队员权利

1. 享有平等参与队内训练、学习、培训、演练、公益活动的权利。

2. 享有队内选举权、被选举权、评议权、建议权。

3. 享有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岗位竞聘的权利。

4. 有权对队内管理、财务、物资、活动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和依规质询。

5. 执行救援任务、公益任务期间,享有队内安全保障、装备保障、后勤保障。

6. 享有自愿申请退队的权利。

第十一条 队员义务

1.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救援队所有规章制度。

2. 坚守公益初心,无私奉献、不计得失,自觉维护救援队形象、声誉、集体荣誉。

3. 服从队伍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接到备勤、救援、任务通知,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响应。

4. 积极参加日常训练、季度演练、技能培训、公益宣传、志愿服务,主动提升专业救援能力。

5. 团结队友、互帮互助、杜绝拉帮结派、杜绝内部矛盾,维护队伍团结稳定。

6. 严格保护队伍装备、物资、器材,妥善保管、规范使用、及时归还、爱惜公物。

7. 严守队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不随意传播队内内部信息、任务信息、队员隐私。

8. 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理事会、监事会、全体队员监督考核。

第五章 日常管理与出勤备勤制度

第十二条 日常考勤管理

1. 队内实行常态化考勤、打卡、纪实制度,对训练、会议、活动、救援任务统一登记台账。

2. 队员应积极参加队内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无故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3. 确因工作、学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必须提前向负责人报备请假,严禁无故缺席。

第十三条 应急备勤与出队纪律

1. 常态化保持通讯畅通,重大节假日、汛期、灾害高发期自觉做好应急备勤。

2. 接到救援指令、紧急任务调度,服从统一指挥,快速响应、规范集结、安全作业。

3. 任务期间严禁擅自脱离队伍、擅自行动、违规操作,杜绝个人主义、冒险作业。

4. 任务结束后统一归队、统一复盘、统一交还装备,做好任务总结、台账登记。

第十四条 队员言行形象管理

1. 日常着装、出队着装规范统一,执行任务必须穿戴队服、队标、防护装备,树立正规救援队伍形象。

2. 严禁以救援队名义发表不当言论、发布不当视频、传播负面内容、炒作救援事件。

3. 严禁在网络平台、社交群组发表违法、违规、低俗、偏激言论,损害队伍形象。

4. 严禁打着救援队名义私自接活、私自收费、私自对外承诺、私自开展商业行为。

第六章 队员考核与评优评先

第十五条 日常考核机制

建立队员个人档案,动态记录队员入队时间、参训次数、出勤次数、救援次数、公益时长、奖惩情况、日常表现,实行一人一档、年度汇总、动态管理。

第十六条 年度综合考核

每年年末开展队员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含:出勤情况、训练成绩、任务表现、纪律作风、团队协作、公益奉献、群众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十七条 评优表彰奖励

对年度表现突出、积极参与救援、无私奉献、作风优良、模范守纪的队员,授予优秀队员、先进志愿者、优秀骨干、最美救援队员等荣誉称号,队内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留存表彰档案,作为骨干选拔、岗位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队员纪律与违规处理

第十八条 一般性违规行为

1. 无故缺席训练、会议、公益活动,频繁迟到早退、无故不报备;

2. 训练态度散漫、敷衍应付、不服从现场管理;

3. 轻微损坏队内装备、耗材,未造成严重损失;

4. 队内言行不规范、偶尔发表不当言论,影响轻微;

5. 日常报备、台账配合不积极,工作拖沓。

处理方式:口头提醒、约谈教育、队内警告、限期整改。

第十九条 较重违规行为

1. 多次无故缺席、长期不参与队伍任何活动、长期失联;

2. 不服从调度、不服从指挥、任务期间擅自脱队、擅自行动;

3. 私下散播负面言论、挑拨队友关系、制造队内矛盾、影响队伍团结;

4. 违规使用队服、队标、队伍名义,造成轻微不良影响;

5. 故意损坏、浪费队内装备物资。

处理方式:队内通报批评、暂停出队资格、暂停备勤资格、降级处理(正式降为预备)。

第二十条 严重违纪行为(直接除名)

1. 借救援队名义谋取私利、私自收费、商业炒作、欺骗群众;

2. 严重违反队规队纪、屡教不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

3. 在网络或社会场合发表不当言论、恶意抹黑队伍、严重损害队伍声誉;

4. 打架斗殴、违法违纪、品行败坏,造成恶劣影响;

5. 私自挪用、私分、侵占队内物资、装备、公益资金;

6. 任务中严重违规操作、不听指挥、冒险蛮干,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

7. 拉帮结派、煽动对立、制造分裂、破坏队伍稳定;

8. 隐瞒重大问题、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情节严重。

处理方式:立即除名、注销队员档案、队内公示,永不复用,情节严重的上报主管部门或移交司法机关。

第八章 队员退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自愿退队

队员因工作调动、异地生活、身体原因、个人规划等原因需要退队的,需提交书面退队申请,说明退队原因,完成装备归还、物资交接、工作交接,经队内审核通过后,办理退队手续,注销队员档案,队内公示备案。

第二十二条 自动退队(失联退出)

连续3个月以上不参加任何训练、活动、备勤,长期失联、不回复通知、不报备情况,视为自动放弃队员资格,按自动退队处理,队内公示、注销档案。

第二十三条 劝退处理

思想消极、长期不作为、屡次违规、不适合继续留队的队员,经理事会、监事会评议,予以劝退处理,告知本人、队内公示、注销档案。

第二十四条 退队后续要求

1. 退队人员必须完整归还队内所有装备、服装、器材、物资,如有损坏、遗失需依规赔偿。

2. 退队后不再享有队内任何队员权利、不再参与队伍管理及任务。

3. 退队人员不得再以哈密市橄榄绿应急救援队队员名义对外开展任何活动,违者追责。

第九章 安全管理与责任规范

第二十五条 安全履职要求

1. 所有队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科学救援、量力而行”原则,严禁盲目救援、逞强作业。

2. 无对应技能、无对应防护、无指挥许可的情况下,严禁擅自开展高危救援操作。

3. 执行任务必须规范佩戴防护装备、听从现场指挥、严守作业流程。

4. 身体不适、状态不佳、情绪不稳时主动报备,不得强行参与高危任务。

第二十六条 风险责任约定

队员参与训练、演练、救援、志愿活动均为自愿公益行为,自愿承担常规公益作业风险;因个人违规操作、不听指挥、擅自行动造成的安全问题及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队所有在册队员,以往队内相关管理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哈密市橄榄绿应急救援队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及队伍发展实际适时修订。

第三十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哈密市橄榄绿应急救援队

2026年8月13日

 

创建时间:2026-08-13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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